日前,深圳为刚需购房者发放了一个优惠大礼包。自11月11日起,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持有满2年的住宅,将不受成交价格限制,无须缴纳买卖差额5%的增值税。
2015年9月公布的《关于深圳市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规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不同区域的上限介于200万元至490万元之间)。
4年多来深圳楼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过近几年的价格上涨,现在位于原特区内较好地段的二手房,即使两房住宅的价格也会达到四五百万元,交易时不得不按照非普通住宅的纳税标准缴纳买卖差额5%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刚需。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政府有关部门收到很多群众的反映,要求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保障刚需购房。经过充分研究,深圳对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进行调整,将有利于使更多刚需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刚需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此次调整后可以节约多少税费?以南山区一套满2年的二手房为例,假设原来市场登记价是300万元,现在市场行情是1000万元。旧政策下是单套房总价490万元以上就是豪宅,就要征收5%的增值税,大约是35万元。而在新政策实施后,只要这套房子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业主持证满2年,这35万元就不需要缴纳了。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此次政策是深圳落实中央“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要求,对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次完善。“深圳这次通过调整改变了以前‘一刀切’的房地产税收做法,对于刚需和普通家庭继续实施国家给予的优惠购房税收政策,而对投机投资购房继续实施严格的税收政策,从而将投机和刚需分开。”
深圳市税务部门11日也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买卖二手房增值税税收政策保持不变。现行政策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深圳市住建局则特别强调,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并不影响深圳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仍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王锋认为,政策调整后,对深圳楼市将起到稳定促进作用。“这次政策深化了深圳的差别化调控政策执行,对刚需家庭给予保护,对投资投机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将保障深圳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记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