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通告,按照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大连市将于2月20日启动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相关工作。
2019年大连市
公租房保障工作有哪些?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家庭
想另购房怎么办?
经济适用房办完产权证后
该如何买卖?
2月16日上午,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郭春久,做客大连广播电视台FM103.3《12345市民热线》节目,就大连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2019年,大连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各项体制机制,优化公共租赁住房、棚改安置房、配建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房改“五房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利用各种资源改善市民基本居住条件。
重点做好这三项:
一、新增公租房货币补贴5000户。
二、结合大连市实际,修改《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评估,适当降低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
三、强化统筹规划和精准施策,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为人才在大连市创新创业服务。
对于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网友们有不少细节上不明确的地方
来看看大家的提问
有没有你的疑惑?
问
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
答: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廉租)类新户受理的分上、下半年两次申请,上半年的受理时间是2月底到3月底、下半年的受理时间是7月到9月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二)中低收入类和外来务工类的家庭,按照本年度受理计划,2019年2月20日后可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
问
已享受公租保障家庭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定期复核制度。一般每3年复核一次(其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年复核一次)。
保障期内,保障家庭如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应主动申报并提供资料,配合做好审核工作。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继续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
问
已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后,想另购房怎么办?
答:
根据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进行房屋交易之前需要主动放弃已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资格,实物配租的家庭需要先办理退房手续,才能进行房屋交易。
问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补贴的家庭想另购房怎么办?
答:
目前,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补贴的家庭不再受到购房限制,每季度补贴发放前中心会同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启动住房查验工作。
届时查验出已购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补贴的家庭将自动取消保障资格,停发补贴。
问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金补贴标准、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办理流程?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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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大专和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博士生,每人每月补贴900元。
补贴时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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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
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
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没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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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本人,持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单、用人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按照《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程序办理。
问
怎么从城市无房户补贴转变为中低收入类补贴?
答:
对于符合中低收入类条件的城市无房户类家庭,2019年2月20日受理工作开始后,申请人可按新户申请要求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经终审公示后可转为中低收入类补贴家庭。
补贴发放标准自终审通过后的第一次发放时间开始,按变更后的类别进行调整。
问
前关经济适用房办完产权证后,如要买卖都有什么政策?
答:
前关经济适用房已经签订合同满五年,可以到五一广场的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楼申请房屋完全产权,缴纳土地收益价款以后,产权变更为正常普通的商品房,可以对房子进行处置。
土地收益价款按照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该房屋市场价格的1%计算。房屋市场价格以税务部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核定价格为准。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不上市交易的,不需要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工作为长期受理业务,无截止日期,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家庭均可申请。
关键词: 大连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