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的含义和特征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指出:“与来自纯粹的私人产品的效益不同,来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牵涉到对每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相比之下.如果一种产品能够加以分割.梅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人,而且对他人没有产生外部效果的话,那么这种产品就是私人产品。公共物品常常要求集体行动,而私人产品则可以通过市场被有效率地提供出来。
也就是说,公共物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民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不会随着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外交、国防等。萨缪尔森同时提出,纯粹的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基本特征。公共物品
除以上所列关于公共物品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特征之外,从社会公益的意义上,公共物品还具有所谓“普遍的公益性”的特征。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non-exclusiveness)特征
一件私人产品,如果购买者按照市场价格从市场L取得了它的所有权以后,该购买者就有权排斥他人使用该产品,即所谓的“排他性”,比如一台电脑、一部手机。而公共物品是面向整个社会的消费者提供的.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权享受该产品。因为具有公共性,任何个人不具有阻止他人消费该产品的权利,除非提供者对其使用明令禁止,比如马路、免费公园。或者提供者阻止别人使用这种产品的成本是极其昂贵的,或者在技术上是不能实现的,比如无线电广播,阻止不交费者接听广播是基本不可能做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共物品的使用者就不会有自愿付费的动机,而是倾向于“搭便车”的行为,比如公海上的航标灯就没有国家愿意提供,因为一旦有人提供就无法阻止他人使用。
关键词: 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