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今天对外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内容显示,2019年4月8日,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本次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4月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格力集团后续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公告还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9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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