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表示,将通过加强金融监管等措施,抑制非理性拿地,打击投机炒房。其中,实行住房限购中规定,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审查,严禁非自有资金购地,促使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置土地。切实加强房屋贷款管理,防止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

关键词: 浙江湖州 住房限购